倪國緯文章插圖:艷陽下台北忠孝東路修路的工人,揮汗如雨的畫面,象徵高溫假立法的迫切性。

93%勞工贊成!台灣高溫假叩關,我的北京經驗:別讓德政變「看得見、摸不著」

倪國緯解析台灣高溫假立法的相關問題。為何 93%勞工贊成,制度卻難以落地?借鑒倪國緯在北京十年的經驗,揭露 40度規定下的「魔術」式規避,警示台灣如何避免德政變調。

倪國緯文章插圖:艷陽下台北忠孝東路修路的工人,揮汗如雨的畫面,象徵高溫假立法的迫切性。
(圖/倪國緯網站專用,AI繪製) 台灣應對極端高溫:如同台北忠孝東路上的修路工人,多數勞工正期盼著「高溫假」相關法規能儘速落實,保障他們在熱浪下的權益。

近期,「高溫假」立法議題再次成為媒體的焦點。立委在質詢時明確指出,極端氣候頻傳,世界各國已發生多起高溫致災事件,為強化事前因應,相關法規的修訂刻不容緩,應該給予勞工高溫假。政府也表示《氣象法》修法草案將會納入有關高溫假的相關規定。

相信隨著《氣象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提出,將「高溫假」納入災害性天氣的研議,以及針對戶外工作者的權益保障問題,將會迅速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。特別是聯合國IPCC報告指出,全球暖化將使多種氣候危害增加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台灣的暖化趨勢比全球平均更為顯著,近30年(1991至2020年)的暖化趨勢為每10年上升0.29℃,較全球溫度上升幅度更為顯著。這讓高溫對勞動者的危害成為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。

根據2023年7月「消暑商機與夏天上工調查」指出,高達93.2%的勞工贊同政府規劃「高溫假」制度。然而,這個看似共識的議題,背後卻藏著複雜的實務難題:高溫的標準是多少?應採強制性休假?發放津貼?還是僅以工作場所規範為主?

在台灣積極研擬符合時需的規範之際,我的經驗或許能提供一個來自其他地區的實務視角。這讓我想起多年前在中國大陸工作時,親身經歷的兩段故事,關於制度如何訂立,又如何在現實中落地執行。

北京夏天上演的「40度魔術」

在中國大陸的勞動法規中,有一項針對高溫作業者的保護規定:當氣溫達到攝氏40度以上時,雇主應當安排勞工停止工作。

我在北京工作的那十多年,正值當地經濟快速成長的時期。北京的夏天,熱得乾燥、熱得剛烈,雖然不像台灣那樣濕黏,但那種彷彿能把空氣點燃的酷熱,同樣令人印象深刻。

每到最炎熱的七、八月,這條「40度規定」就會成為我們辦公室的年度懸案。公司的記者們跑完外勤,一進辦公室就會癱在椅子上,一邊大口灌水,一邊大喊:「今天外面起碼42℃,為什麼不放高溫假?不是規定超過40℃就得放假嗎?」

我好奇地走到窗邊,往外看,柏油路面被曬得發出淡淡的熱氣,空氣確實扭曲模糊。我們辦公室門口的簡易溫度計,指針也赫然指向了41℃。種種跡象都指向:今天,我們應該可以放高溫假!

然而,左等右等,電視新聞、廣播電台,甚至網上的天氣預報,都沒有發佈任何停工通知。我感到非常納悶。規定就是規定,溫度達到了,為何不執行?

直到有一天午休,一位資深的老北京同事,一邊喝著大碗茶,一邊神秘地對我說:「小倪啊,這事兒可不是溫度計說了算,這是一個『40度魔術』。」

他解釋道,早年改革開放前大家都是吃大鍋飯,反正賺的多是國家的,企業對放假沒那麼計較。但改革開放後,現在大家都是市場化經營,多數企業和員工都希望多賺錢、多完成任務。一旦政府宣佈停工,對經濟的影響巨大。於是他壓低聲音,透露了其中的「技術活」:

「你永遠看不到官方的氣象預報最高溫會超過39.9℃。他們給的都是預報值,預報值通常會卡在一個安全線。」「但到了即時的溫度播報時,你得聽仔細了。電台只會說『目前,離地表十公尺處的氣溫是40℃』。他們永遠不會直接說現在的溫度就是40℃。」

他解釋說,法規規定的是工作場所的地表溫度,而離地表10公尺處的氣溫並非地表溫度。雖然常識上這兩者應該相差無幾,但在法律條文的嚴謹度上,這句話術上的差異,就成了政府和企業共同避免強制停工的「默契」。這就像是一場心照不宣的魔術,明明溫度已經達到極限,但透過精準的數據發佈和用語選擇,「高溫假」就像海市蜃樓一樣,看得見,卻摸不著。

這段經歷讓我明白,即使法規出於良善初衷,但若與現實的經濟誘因產生衝突,執行細節上就會出現極大的灰色地帶。台灣在研擬高溫假或高溫津貼時,對「高溫」的界定(體感還是實際溫度?分級標準?)必須極為明確,才能避免類似的「魔術」上演。

制度的影響力:從檔案管理談起

除了高溫作業的規定,我在大陸工作時,另一件關於人事管理的經歷,也讓我印象非常深刻。

我在北京工作的公司是所謂的「企業單位」,擁有「進京指標」,也就是一年可以給予兩位非北京戶籍但表現優異的同仁北京戶口(這是一項極大的福利,類似於外國人爭取綠卡,聽說北京戶籍在黑市買賣可以到人民幣五、六十萬元),一位外地員工為了獲得極其難得的北京戶籍,願意接受較低的薪資待遇。他默默努力了幾年,終於透過公司的「進京指標」取得了北京戶籍。結果,他一拿到戶籍,便立即辭職,跳槽到一家薪資更高的企業。

公司的人事主管非常震怒,認為這是「忘恩負義」的不良行為。她拿著那名員工的人事檔案來找我,要求我在文件上簽字,並註記他的「不良紀錄」,以警示其他潛在雇主。

這份人事檔案,記錄著該名員工的學歷、工作經歷等所有正式資料,以及每個服務過公司對其的評語。在大陸,它是決定一個人職業流動的關鍵文件,特別是在政府單位或是國營事業,「檔案」的影響力極大。我明白,一旦我在上面簽下「不良行為」,這個年輕人的未來求職之路將會非常坎坷。

這份「檔案」讓我聯想到台灣早年曾有的「人二」制度,也是有類似這樣的記錄。儘管兩岸的社會制度和發展進程不同,但這類透過文件記錄來影響個人發展的管理思維,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都有過相似的體現。

經過一番內心掙扎,我最終選擇在檔案上寫下了「表現優異」的評語。我寧願相信人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,不願因為我在他檔案上留下的註記,阻礙他往後的人生。

應對氣候變遷:台灣高溫假立法的前瞻思考

台灣正面臨不斷升高的氣溫威脅,且升溫速度比全球顯著。為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的工作環境危害,主管機關的確需要積極研擬高溫假的必要性與可行性。

目前歐洲各國雖未有強制性的「高溫假」,但已規範了理想工作場所溫度(約18-25℃之間),若雇主無法確保此溫度,勞工可訴諸法律行動。這提供了另一種思路:不以停工為唯一手段,而是從工作環境標準入手。

面對立法院即將討論的《氣象法》修正案和高溫假立法,台灣必須審慎思考:

  • 標準的強制性: 究竟是強制性的休假制度(類似颱風假)?提供補貼性的「高溫津貼」?還是以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為基礎,強制雇主改善工作環境 ?
  • 專業數據的應用: 必須明確界定高溫標準,並規範數據發布的方式,避免出現「離地表十公尺處」的灰色地帶。
  • 行業的區分: 應否對戶外、室內(有空調)、以及不同體力負擔的工作,設立不同的標準?

高溫假的立法,不僅是保障勞工權益,更是台灣應對氣候變遷韌性的重要體現。希望這次立法的討論,能夠吸取各方經驗,制定出一套真正可行、有效且具前瞻性的制度。

延伸閱讀:
高溫假有望!氣象法擬修法將高溫納災害 11月提修正草案

我的北京地溝油驚魂記:餐桌公敵如何變身全球瘋搶的「綠色黃金」

那隻不肯進屠宰場的豬,讓我想起台灣非洲豬瘟的警訊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